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⏰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🧛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🎄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🥡)难”,文件(🐎)都(🆘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🥒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🉐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👂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🌿)资金方(⚡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🦐)投资规(🍜)模。鼓励商(💋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♑)长期投(💙)资,培育(🧚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🐠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😜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🏸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🗑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🐇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🏒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🗓)提到(🍁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🎠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🐭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🧚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🚆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🗝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❕)会上强调,首(🖍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🕟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👢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🎻) 此(😟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🕌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🍄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📅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🏡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⭐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🌆)康保险创(🔳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🌲)新药目录)。重(🍂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🤪)障(💲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👐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♈)药保障(🕳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📝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📽)示(🕥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🧗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🥟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🕢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🛶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🎓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👐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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