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🛂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🗡)干措施》(以(🧕)下简称《若干措(🔼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🧖)心的创新药(😁)企发展困(🤧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♒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🗼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👞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⛔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🤽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🤒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🌔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🛀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😋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😠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⛔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🥨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🤗)部门(♿)与(🍞)企业可围绕药品(🍏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🚮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🍾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⏭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🐣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🥥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🕵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(🛹)院“进门”环(😪)节。国家医保局(🐟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💢)布会上(🈁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👏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🤣)及时调整药品配(😴)备(🌼)或设立临时采(🐻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🚦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🌾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😴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♏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🌱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😟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🌮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🐉)致,企业可以(👰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🐙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(🏚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😻)。” 中新健(🎈)康记者(🥏)还在发(🛒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🔚)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🎥)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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