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🍏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🏦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🍈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🎵)统一(✔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㊙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🤩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🎎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🍩)另外(🚒),文件(🏅)提(👨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🛋)药,企业可(🦆)同步申(🈷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🎲)部门与企(🤽)业可围绕药品(🤟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💵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🚛) 在(👬)统筹推动创(😑)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😴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🎞)慢性病、儿(🍝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🤐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♈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🤾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👩)中心副主任王(🌥)国栋1日(👭)在政策(🍫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🆕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(📱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🧐)配备或设(🏑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🙉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😨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🌪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🎐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💹)坚持(🎢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🍀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🥕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🛫)值大、患(🍐)者获(🌇)益显著且(🐨)超出基本医保(🕥)保障范围的(🌭)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🐦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🗯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🔴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🎹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🗓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🏙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🦒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🌭)不一(🔟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🔍)是推荐,而(👥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🔺)商价(🧛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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