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🐘)施(🎽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🗂)界关心的创(🗻)新药企发(Ⓜ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💮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📯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🔚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🤦)科研院所、(🥠)医疗机构(👠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♋)药的耐心资本(🍂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🦀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⤵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🎺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💆)件专门(🆗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🧛)地实施(🌀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😓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🍜)局医保中心(🛍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🚵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🗼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📑)及时(🤐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❄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🤭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👉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㊗)用(💵)名药品只(👙)能有(👘)两个规格的(🛢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🥇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🚛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👵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🎣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🕺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🚥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🥓)是健全多层次(🛤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🛡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🔣)超(🕕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🛳)高(👻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🕴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🎪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🤲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🛹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👁)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💋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🐽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🅱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😓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🏣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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