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🌙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🚹)关(🚃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💽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📙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♒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🕖)体来(🏄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🗒)台,做(⏫)好疾病谱(🐌)、临床(⬇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🛹)科研院所、医(🚱)疗机构等合理(🕜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🔬)率。 在资(🤒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🔊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🏞)康保险(⏯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🚄)定的长期投资(🚥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🧖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😹)点对点(📨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🚁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🗃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🛬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⛽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🔥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🎙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🛡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🏼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🎞)限制)。 《若干(🍵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🏑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🧡)可行路(🆒)径。 另外(💝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🐠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🧘),“商保创新(🍫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🕑)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🗒)医保承受力(🈯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⤵)新(🚂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🙈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🧠)医保目录同(🧑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🕟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👫)报两者。” (🎿) 中新(💯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🚰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🐇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🎆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💌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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