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🧑)健康委印发的(🐐)《支持创新(🔭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🏪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🔻)条便提出“支(🚕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📥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👥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➰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🎉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🐖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👿)药品(🌝)目录准入涉及的(🛌)主(⛴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💅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🎅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😈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🛴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⛓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👙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😗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🕥)保局(🚫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🍙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🍖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➕)机构于药品目(🤞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💑)时调整药(🌅)品配备或(🐕)设立临时采购绿(✝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🌆)需求和患者合理(🦕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(🔀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🔪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❕)两个规格(🤬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✴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💳)合条件的创新(🎿)药纳入医保目录(📂)。应对重大公(🕟)共卫生事件等特(🌓)殊情况必需(👉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🏠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🐳)健康保(🔠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💖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👫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🥛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🛶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🌅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🔵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🛁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🕟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🙄)现场获悉,商保(📒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🔼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🈸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🛩)价格(🐼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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