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💃)保局(🔙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⤴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🐟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⛪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👁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🎐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🌘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🎲)新药研(🗯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🎽)持创(🥢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🎊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🔯)可同步申请(🔙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🎌)业可围绕药(🌘)品(🚗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♍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🗾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♊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🉐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🕷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🏈)出,鼓励(🏳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🏮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🥘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🔪)目录内药品(📳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📨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🍋)两(🚃)个规(♓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⏸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😃)入医保支付(🚍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🤘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🌥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🤔)目录(🍶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🕖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🗜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🍕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🥨)值创新药提供(🕥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🚛)宇进一(🚾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😯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💟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🍟)者。” (🎆)中新健康记者(💄)还在发布会现(🏛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🚱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⬅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🌊)且价格(✒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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