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🚬)家卫生(🆒)健康委印发(💶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🧦),对于业界(🧀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🍔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🤺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🖨)药需求等数据归(🎟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🙂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♐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👑)提供稳定(🍗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🍬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🚸)药,企(⛰)业可同步申请医(🥘)保部门给予点(㊙)对点政(🌟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😖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🏹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(🏯)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✌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🔥)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🚐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😚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🔘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📤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🕍)策(😦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🕤)。 《若干措施(🧟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🚮)录更新公(💃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🚃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🧠)障(🎎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🗻)保(👼)创(💿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🐦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😤)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♍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🍳)中的一(💆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🤶)保险创新(😙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🍊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🌊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🎍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🐫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🤖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📚)中的药(🤞)品是推(🕸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✌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🌁)格应该也是协(🍳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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