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⬇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👛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🕧)界关(🚸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📈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💾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🏀)临床用药需(👟)求等数据归集和(🐻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🈷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👢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🔕)药投(🚊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😫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🔵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🔕)药品目录准入涉(✔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🤝)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💔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⚡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🖤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👼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🤗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🎃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🛢)保定点医疗机构(🖋)于药(✌)品目录更(🌫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🏆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🍚)和患者合(📋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🏄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🏷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🕧)药品目(📊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👙)条件的创新药纳(💄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🌒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🎹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🥄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🤪)创(📈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🚩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💂)目(🛬)录(🚜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🐣)创新(❇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😟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🆔)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🤠),商保创新药目(🍩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🤐)人(🥦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🧥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🤾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🦓)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