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🕣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🏽)委印发的(🔫)《支持创新药(🆚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📑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🖋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🈶)来看,文件(🚛)提(👑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🕜)医保(🌧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♈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💕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♓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😌)出(🃏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🌰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🤞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🎚)保部(🛠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🏸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⛏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🥨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💍)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🎗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👴)创新药积(🦋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🆗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🙇)道(👲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🔙)用药目录(📄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🌞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🚔)能有两个(🍄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👃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💄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🥋)围(🔵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😡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⛏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😝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🚝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📱)付渠道。” (☝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📛)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🥏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⌛)、商保创新(👹)药(🆘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🏂)是推(😎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📊)同的产品设(🚩)计的时候定位(🆙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💜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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