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🅰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🎦)发(🔎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🛤)出解决(🥕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🔊),做(🤸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🍊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🌃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🍙)线,提(🐅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⏮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💜)发(🚶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🗼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💔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🤩)创新药物研发(🚲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💙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⛺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🍑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🖼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🏪)医(🔂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🍵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📽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👭)药品目录(👢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🐴)事会,根据(👟)需(👕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🍫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🐭)机构(🖤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✝)创新药配备使用(✂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🎓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😎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🐆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🍃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🏨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👴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💞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📂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🎧)心宇表示,“商(🏤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😻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🔣)确基本医(🎾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🏈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🍌)目录同时(🏙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📬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🐀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🧐)现场获悉,商保(🧔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💨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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