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〽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🌶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🌴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🎴)都一一(🚒)给(🍵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💐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🔈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📂)药需求等数据归(🐆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💭)的数据产(🌶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🏉)机构(🌫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🙀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😤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⛩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🚎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🍊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😭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🎿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🚹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😝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📯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🏹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✝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🚇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🛑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🤔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🔴)。 《若干(🌟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🥖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🛏)通道,保障临(🏜)床诊疗(🔯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👙)内药品可不受(🕝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🎅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🆗)入医保支付范围(🚞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🎭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👕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🆙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🍦)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🎢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🍘)宇表示,“商(🚠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🈚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💰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🧦)发布会现场获悉(😘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🌉)“强制”。国家(📨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💎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📥)以用(🌼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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