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🌍)康委印发(👦)的《支持(🌑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❣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🚯)给出解(🍅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🚤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🎬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🚧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🐏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🍺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🌩)险(🛒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🎈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🐴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💾)受理的创(♊)新药,企业可同(💢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🐤)研发方面,文件(🥜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🔀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📒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🏉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😁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🧜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💢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(🍲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💨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📀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🍾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🍁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👛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⛰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😨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🐡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🛸)超出基本医保(💨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⛷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🛁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🛁)药(🚎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🎸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🤦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🕷)计划实现(😍)商保创新药目录(😿)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🐭)品目录、(🎷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🏁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✂)入商保,并不(🍄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🐲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🗑)里,所(📱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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