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👠)《支持创(🛠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🍹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👥)界关心(🎯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💯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🛴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🍐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🌯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🗾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🗽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💪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❄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🧤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🥧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♿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🖇)施创(🤴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♟)大专项,聚焦(🤸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🔼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🐓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⬛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🍜)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🈴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👙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🍃)任务是(🎈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🎷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🐳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✒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👐)殊情况必需的创(📢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🧔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💼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💉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🆎)程度高、临床价(🏾)值大、患者获益(⛳)显(😃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💱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🈶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🚎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🕙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🐖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🕔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🚝)基本(🤨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🏋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📦)现(💉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🐰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🏕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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