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➡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🎇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🧢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🙁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👖)难”,文件都一(⭕)一(💯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📤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🤠)、医疗机(🔦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🍻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🍱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😎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🚐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💶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🍀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🔂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🍣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🐙)保部门与企业(🐘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🚡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👅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🛑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❣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🌻)任(🍮)务落地实施(🔪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🎐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🈚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🏁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🈁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💲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🌡)药品配备或设(🎉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🏧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🐖)备使用。医保(🐭)目(🕹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🔗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🚗)有关部门(♒)研究临(🎥)时纳入医保(😀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😢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📞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💍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🤢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🍯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📟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📏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🕚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💞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🎲)进(🤴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🧗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Ⓜ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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