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🚡)生健(🐗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🌳)展(🏿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🕹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🕰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🛢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🎡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🖋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🔕)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💎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🕝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🙊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❄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💴)政(🌭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🎡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📱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♎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🎓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⏩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🐅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😪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🎨),首要任(🔎)务是推动创新药(🛩)积极进入医疗(🌳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💤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😕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👨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(🍉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🛹)药(🔹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😁)商(🎊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⛸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🌻)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🙃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🔻)径(🗞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🤤)值大、(🐩)患者获(🛀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🧞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🛡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🕯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🌓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🐿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🗒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🅿)的(🖖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🐽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🐶),而且(🗝)价格(🗺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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