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😃)1日,国(🎙)家医保局、国家(🔣)卫生健康委印发(🏽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⛅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🔛)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🤤)界(🐀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🖌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🏗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👲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🤼)医(👿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💅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🐿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🍈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🐵)创新(😆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🕶)市(🍓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💍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🚹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👄)多部门(🐜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📂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❗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🔠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➖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🥦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🤱)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🍊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✌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🚄)创新药目录内药(💾)品可不受“一品(👌)两(🕣)规”限制(即(🌸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📍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📟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🔨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🤙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🕕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🅾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❗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🙄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📀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🔅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😸)保障边(🕙)界,为超(🦂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🤘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🦐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🍤)创新药目录或(♌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〰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🐽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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