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🏍)的《支持创新药(🎃)高质量发展(🏷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👭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🏹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♒)都一一给出(🌤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🚮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🔐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😌)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💈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🔧)模。鼓励商(🍯)业健康保险公司(🥡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🥣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👋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📆)与企业可围(🐰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🎱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🐙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👸)用药、罕见(🍥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💣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💁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🤦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🔶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🧜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👮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🤬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🔦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🏀)药权益。 (🎦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🙁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🔬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(🦋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🔯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🚇)药纳入医保目(🈹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🧠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🎠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🚝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🚝)范围的(🎫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🤜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🎏)新药目录是健全(🖖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🎨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✅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🔢)划实现商(🖐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🐟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🏘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🧑)康记者还在发(🥧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🚸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🍳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🛎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💂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😄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🐁)价(👂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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