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🍈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👞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🙍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😖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♒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🙉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🍴)用(🏾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⚓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🧑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👧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〰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🎵)供(🎤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🏳)导。医保部(🐓)门与企业(🔐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🥅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🆖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🧣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🤮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🐞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🗒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🐛)常卡在医院(🚦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😝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🆖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🐢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🗡)会,根据需要(🐾)及时调(🛡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⬜)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💩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🚒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🚞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🚁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🕥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💜)目录(🐥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🍪)特(🌖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💀)大(💁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🧡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⬛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🏎)表(♑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🌮)录是健全多(🌏)层次用药保障(🤢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😛)创(🐚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💥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🏄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🥎)目录、商保创新(😝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🥇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🕺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🎇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🚣)价格应该也是协(🥓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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