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🦅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😩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🕳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🔕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😢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🕠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🏒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🕘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🙄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🌐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🛢)新药投资(😛)基金等多种方式(❌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👩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🦈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🕔)的(🐺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🍵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🕛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🚓)焦(🕙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🍤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🤲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🌚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🚭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🕌)药积极(💐)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🍢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🐤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😩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⏮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✈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🦔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🏕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📨)保创新药目录(🎼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🐯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🛀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🚤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🚃)有关部门(🤶)研究临(♓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😤)点是提出设立(🔅)“商业健(🖇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🎢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🔚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🧚),为超出基本(🛍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🔒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🍌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😴),程序基(🌋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🆘)布会现场获悉(🚀),商保创新(📬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🔶)示,“因为不同(🐀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👪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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