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😕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🏇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🔓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🤒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😲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🉐)全国统(🚳)一的医保(🧖)信息平(⚓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🍋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😂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🍇)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🛫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🎓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🏃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🈺)给(🎞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🛤)涉及的主规(🌓)格、参照药、支(😱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🎡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🍺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📂)联动的支(💍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📐)1日在政(🍿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🐥) 《若干措施(⏯)》提出,鼓励医(💖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🎶)配备或设(🔲)立(🐜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🐯)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🤡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🍣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💈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🔶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🕖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🎳)。 (😀) 另外,此(😬)次文件中(🆕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📊)点纳入创新(💭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🐺)、患者获(🍝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🗄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🌐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🌪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🌌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(🌥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🧔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🤷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👉)候定(📌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🏝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🧐)该也是协(🍝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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