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🤹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➖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🕕)发难”“进院难(🐿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🏏)施》首(💜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🚭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🎠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🥫)配(🌼)创新药(🐃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🚵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🏨)、医疗(😝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🙏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♑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🚵)保险扩大创新(🗃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📿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🆒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🈂)创新药的(🙀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👶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😞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🌝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🚰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🕎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🚘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🤶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🔙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(👅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🍙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🔯)疗机构。 《若(👰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🗡)用(🔛)药权益。 此(🐒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🛂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🚁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Ⓜ)创新药,可商有(🏭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⤴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🔚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🌻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🥑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🍵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👐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🚵)或同时申报(💅)两(🍉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🆚)者还在发(😇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🅾)是推荐进入商(🍷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🌤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🛍)同的(🎂)产品设计的(🎑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🐙)的(🚣)边界在这(🚤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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