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🖕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🖤)注意到,对于(🖼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🐭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🎊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😩)件提到要依(🐚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🌟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🕰)资金(👜)方面,文件提(🚨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🚙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🥠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🏩)心资本。 另(😳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➕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🖱)付(👯)范围等开展交(🏤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🚕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😤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💻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🏏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🥂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💦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🐝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🐖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😩)床(🐚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🧜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☝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🏜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👆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🕘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📜)保障范(💎)围(⭕)的(❗)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🕕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💼)保(🦆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😹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🔍)本(🈴)医(🚽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📲)保创新药(🔬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📵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🦗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🎾)。” (🏵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🎌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🧛)不(👓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♌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🏵)位(🐽)可能不一样(🚎),这(🔎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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