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🍻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✨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🐇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🔂)业(👲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🏮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🦂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😗)医保信息(🗓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🚪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🥢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🥘)方面,文(👿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🗽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🚆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🚫)部门与企业(♎)可(✋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🥕)涉及的主规格(🦆)、(🏑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⛱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🎠)专项,聚焦(🌋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🐎)、儿童用(🏬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🤽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💏)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🎽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🙆)强调(🖱),首要任务(🈚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🖲)》提出,鼓(🚽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🎚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⏫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🧜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🙍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🤮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📬)措施》提(😶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🛁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🏳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❄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♑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🛣)径。 (👩) (🏸)另外,此次文(🍢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🚲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🚢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🧛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🐌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🌬)支付渠道。” (📇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🕯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🧒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🚢),这是市场行为,市(♋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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