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👡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🕊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🔙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🏀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🗾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🏙)创新药企发展困(💦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🍩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🧝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🏘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🛷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🕉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👔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🐦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💵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🐟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🕶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👌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💝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📠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🚐)部门联动的支(🥤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🥕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👛)策解读(⛎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🌨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(🐸)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⛲)整药品配备(📃)或设(🔃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🐦)需求和患者(⛹)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🕊)外,不得(🤺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🙃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🔽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👄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🚒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😥)付(🎧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🏞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🌟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🕶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⛔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🍨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😺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🕑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🚱)高价值创新药(🏌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👏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🚽)目录同(😍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👥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👝)的(🔤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📉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🚒)且(🎤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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