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🏛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🙃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🌛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🚴)于(💈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🏭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🧦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🕸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⛱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🚷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🥩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🦎)基(🍥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🐈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🌍)本(☝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👃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🎻)医保部(🛠)门给予点(🐜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📈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🥋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😶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🔭)动的支持机(🦗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🎌)也常卡在(🏫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🔸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🐾)进(🚈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🎫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(🍖)、药(🦃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😘)用。医保目(🛸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🛂)个规(😩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⛲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✒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🔄)医保目录(📕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🎑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🔔),此次文件(🔸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🌎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🏉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🗺)益显(🤾)著且超出基(🎟)本(👱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🕡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💐)是健全多(🤴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🏨)医保承受力的高(🔍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🦑)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🍨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🍧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🥉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🏽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🔧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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