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🍡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🐍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💺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✋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🥃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⬜)供(🧘)稳定(😳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🐵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🌁)本(🎤)。 (🌫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🧚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🐨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🕤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♐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(🚻)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👩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🏂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⏺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👺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🃏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🍺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🧘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😏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🌏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🖥)数(🏪)量、(🏪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🥈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🍣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🔢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⚡)个规格的限制(🎵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🏜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🤢)公共卫生(😬)事(😆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♉)新药(㊙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🏠)创新药品目(⛓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🌨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⛱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💄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🦄)本医保保障(⏸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🔃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💹)与(🚳)医保目录同时申(🔥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🔺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📛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🧙)能不一样,这(📐)是市场行为(🍕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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