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🎯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🏭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🐰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💶)到,对于业界(♉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🏓)境—(😣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🏖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🏢)适(🔶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🏔)持医(🥡)药企业(🤧)、科研院所、医(🐹)疗机构等合理确(🚱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⏬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🎹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🧤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❇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🕣)给予点(🉐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🐵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😝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✅)技重大(🚔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🎇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⛵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🗯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👩)国栋1日(🐛)在政策解读发布(🚿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🐗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🏭)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🚦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🏮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📜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😞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🌌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🥎)“一品两规(📄)”限制(⛽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🔈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🖇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😍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🏀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🆑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🐕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🖐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🍉)创新(💄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🗒)保承(🦀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🏀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😞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🙊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⏸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🏤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🐡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🗡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🗡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🐏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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