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🍋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🚄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📒)发展困境—(🏂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🛄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💋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📌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🏦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🚍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🚩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📥)升创新(🗝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💹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👧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🎼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🧞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🌗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👘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🤧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🎖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🚝)国家科(🐋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⏯)、高(💲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⚽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🚣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🍦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🦀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🕦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🕔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🍴)目录内(👚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🚣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⚡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🐾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🏹)卫(🍹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🔆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🛶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🕷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🏰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🚘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⬛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🎞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🎬)体系(⚽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🍤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👫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📬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📇)保(🚟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🧦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🏧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🐋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🍝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🎲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📣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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