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🎅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🏓)委(⛰)印发的(🎨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🐖)新药企(🐫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🚸)干措(🏤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🥜)要(😿)依托全(🆒)国统一的医保(🚤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📿)数据归集(♎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🚪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✝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⛑)新效率(⏭)。 在资金方(🔁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💙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📕)公司通过创(💠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🎄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🏩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🆑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😀)照药、支付(🛐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📧)创新药(🧦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🌐)部门联(🔌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⏹)保局医保中心副(🦕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🗨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🔹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😔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🏂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💗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🤩)有(💂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🍛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🌘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🍤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🍊)出基本医保承(👵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🛡)现商保创(🔏)新(🖊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📒)业可以(🐒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🍓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🔠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💐)在(🛷)这里,所以用的(🍂)是(❔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❔)是协(🙈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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