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🚠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📉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🦂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🍹)创新药(🤔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🈁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⭕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🚤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📔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🚼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💋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🚗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🎴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🖌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🈚)、高发重(💳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⛸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🍳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☕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🤨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🍆)设立临时采购绿(🛸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🦁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🌎)规格的限制)。 (🐑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💉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🎧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👜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🕶)中的一大亮(🌾)点(🆑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💕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😃)药目录)。重点(⚪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🔰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🤕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🗒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😱)将明确基本(💼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🔉)渠(🔻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🗽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🛥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👅)业可以(😧)自主申报纳(🐓)入医保药(📄)品目(🏐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🃏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💓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⚫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🗃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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