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🚽)委(🔬)印发的《支(⭕)持创新药(🔛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😭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🐱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📱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🌎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💲)、科(🏔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🐾)创新效率。 在(〰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🥊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💅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🐮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🔛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🥌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🎟)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🖱)焦重大传染(👁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🌥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⏭)动药(👐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💤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⏭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➡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🗒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👦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🍞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💄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🦋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🦍)疗机(📽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🚐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🆎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🔄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🏨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🙁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🎳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🌆)”的基础(✔)上,按程(🦔)序将符(🕉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🍋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👑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🤤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😔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💔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🚏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🍍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🚞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🛺)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🛄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💪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🧜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🤥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🏑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😕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🥂)且价格(👔)应该也是协(😱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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