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🌲),国家医(⛺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🙎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💒)到要依(👴)托全国统(🀄)一的医(💣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💔)据(🕟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👺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✡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👆)机构等(🕑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🤟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🚨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(🛩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🚉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📥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🌋),聚焦重大传染(👛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🍫)、罕见病(🕵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🥫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🌳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🐡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📹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🏧)构。 《若干(🕥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💉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😭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🚃)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🔆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💅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🎿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🎇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🤛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🔽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🎠)设立(🌮)“商业(🐝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🛰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⏱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🏥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🧕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🌍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⚪)边界,为超出基本(Ⓜ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😳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🛒)录同(📡)时(🤦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🍺)创新药目录或同(🤳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😖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🌔)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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