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💕)7月1日,国家医保(🅱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🌍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(🌸)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📿)施(🚜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🌅)解决措施。 (🚠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👗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💱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🔄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🏗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🐡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⌚)新(🦍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🖊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🚳)对点政策指导(🍾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😱)格、参照药、支(🚟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🧗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➖)发方面,文(💗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🏦)染(🐐)病(😘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😲)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💿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🏴)动的支(🏧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👞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🐯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👄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🥔)设立临时采购(🖍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😻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🌤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🔹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⚾)殊(👧)情况必需的(💡)创新药,可(🎄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➡)保(📓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✈)提出设立“商(🖕)业健康(♐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🥓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📵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🅿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Ⓜ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🔺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🍰)纳入医保药品(🏻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🍵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🏌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🐢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📝)一样,这是市(🚣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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