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🏿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👤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🈵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🎹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🌋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💀)体来看,文件(📶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🏹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🏂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🍢)科研院(💥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🍍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🚏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📭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🈴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🔘)入涉及(💄)的主规(🔇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🤑)围等(🛒)开展交(🌰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🚅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🍂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☝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🎷)施(👈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💯)了(🕛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🛴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🔆)机(🥌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📬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🕯)录(🐕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(⏺)规”限制(即同(🤺)一通用名(🍇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❓)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📸)调整优化基本(🆔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🕌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🈴)共卫生事件等特(📷)殊情况必(🥥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🥗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🦌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🚊)超出基(🌥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👶)药服务管理司司(🦁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⛱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🔷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🐵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👎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📐)基本一致,企(🚝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💫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🤱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🎙)为,市场的边(🤟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