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🏫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⛲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⌛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😡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🐇)体来看(📀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👌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⬆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📛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🤮)构等合理确定(🍒)研发方向(🏒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🙅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🏎)保险扩大创新药(🕜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🌹)支持创新(🥌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👄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⬇)药品目录准入涉(🥍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🐣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🍖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⛽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🤛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📉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🛋)“进门”环(🚈)节。国家医(🧣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🙊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😅)药积极进入(🍒)医(🈸)疗机构。 《若(🖥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🖕)更新(🐻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👧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(🙍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⛰)新药配备使(🕗)用。医保目录内(❄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🥐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🏞)用名药品只能(📴)有两个(🐎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🌥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🥋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👿)保支付(🔧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📗)点纳入创新程度(🥋)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🗜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🙌)黄心宇表示(💺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⛺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🎽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🙏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🏍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🏰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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