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📮)保(😹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🥧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🙁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🍸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🦊),做好疾病(🔦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🌌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❓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🎳) 在资金(🦇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👭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👃)定(⏳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🤒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👷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🗼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🔠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📊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🏫)重大专项,聚焦(⛎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🐜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⚪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🚟)了医保目录,创(🐇)新药也(🍤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👺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⚪)积极进入医疗机(⭐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🥃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🔁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🗣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🌇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⏰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🎡)《若干措(😶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🌁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💆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🤩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🍜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🛺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☔)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🐭)家医保(🌕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🎅)体(🌍)系的(🎃)第一步(🙋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😛)的高价值创新(🏋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🌮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🐍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🔘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🍷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💍)责人表示,“因为(⛩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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