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🍘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😯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🏃)布(🕳)。中新(🍬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🖤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😵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🦐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🏤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🎒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✒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🕦)商业健康保险(🏑)扩大(✨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🌘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🌵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🐷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🎷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👾)、参照药、支(🙎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😉)。 在统筹推(🆘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🈹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🐶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🌓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🏐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🆘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🛷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🏓)于药品目录更新(😜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🦂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🖲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🔚)录内谈(✴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🚘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🦏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🙌)大公共卫生(🥚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🤘)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🤜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🛏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🍐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💭)益显著(🈹)且超出基本(😶)医保保(📮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🎈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🎮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🦗)。该目录(🏪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⏸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📜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👯)调(😡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🥑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🕋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🦆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🛌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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