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🆙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🙁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🥪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🗓)决(🎋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🛒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💮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🚚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🏋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➖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🤞)药投资规(🔌)模。鼓励(🐘)商业健(😅)康保险(♌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🏆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😙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🐽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🗺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🥫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👃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🌖)新药研(📁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🧗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📚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🏄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🏵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🍜)保中心(🦄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🚣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🌀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🥌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🕷)求和患者(🎛)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💔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🏜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➿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🛒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🔓)创新药,可商(🎡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🕚)新药目录)。重(🔳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🍠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🥌)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🐘)管理(🎲)司司长黄(🍥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⌚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🗄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🍼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💄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🥒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🐪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🧛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🥡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😵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📳)价格应该也是协(💘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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