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🗣)国家卫生健康委(🐾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🥧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🥖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♊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🚠)新药研发(🤴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🥤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🕯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🛥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👸)企业(😙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🎓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💟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⚫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🛢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📅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🙌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🕋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🛁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💠)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🛷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🖤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🌿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💳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👄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♓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♉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🕎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⛰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🌀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👁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⛳)支付范围(✌)的(🤗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🎵)险创新药品目录(🔋)”(以下称商保(🔊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⬛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💓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🚼)务(🎞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🐦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🧦)黄心(😏)宇进一(👲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🔜)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🤭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🏁)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🍣)药品(🧤)是推荐进入(🅾)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🤞)制”。国家医(🃏)保局(🍣)相关负(🤤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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