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💱)质量发展的若干(🎎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🚽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👓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👫)都一一给(🚯)出解决措施(⛅)。 (📈)《若干措(🍠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🙅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🙃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😐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㊙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🍑)提出(🐗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🍢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🗿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🐮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🔈)、支付范围(⬇)等开展(🆓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😮)研发国(🚵)家科技(🌊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🖥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🎲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🍮)制(🎡)。 此前,即使进了(⛽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🎛)出,鼓励医(🌠)保定点医疗机(🌔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🔱)配备或(⌚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🎍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💏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🛎)目录内药品可不(📜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🥖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🎷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👴)究临时纳入(🎭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😦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💺),为超出基本(⛩)医保承(💄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❗)药提供新支付渠(⛸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🗑)药目录与医(🖍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🌕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🐝)家(⌛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📢)是市场行(👨)为,市场(🍸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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