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💟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👎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🚑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👓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🦆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💣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🛍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🌱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💂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🔄)投资,培育(🌂)支持(🕦)创新药的(🏦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👏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💍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👴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🏏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🆕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⏹)传染病(🐏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💗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💋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🚖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🦔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🚯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🛣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🍐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🤖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👻)本”的基础(🖼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🌵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📻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🧘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📆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✒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👺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🌫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🆗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🤞)用药保障(😞)体(🌰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🔧)明确基本医(🕋)保保(🏡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📰)高(😉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🦉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🆎)申报、(🐅)同步调整(👩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🗼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💪)发布会现场(🏞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🛌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🎄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🧤)样,这是市场(🍣)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😷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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