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🎿),国家医保局(😈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🈺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👝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🔭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🍶),做(💽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🌫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🕐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🌧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🆚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📋)资本。 另(👛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♒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🎆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😚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🍫)在统(🤭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🔕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🐏),推动药物(🥗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🙄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🏹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🤗)保定点(🚦)医疗机构(🤵)于(🗜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🍚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⛄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🔮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🌯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👹)合条件的(🚻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🚠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📡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👩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🖲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⛎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🔗)。 在发(📥)布会现场,国家(👖)医保(🍗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🚵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🤮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🧝)支付渠(🙎)道。” (⚪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🍏)医保局计(🔉)划实(🆓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🌏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🗓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😕)保创新药目(✋)录或同(🏚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🌌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🏿)的药品是(🔶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🍢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🔔)责(💫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🛷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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