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🖱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🏬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📦)看,文件(🐨)提到要(🎠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📵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🧓)发适(🎏)配(🆑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🌏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⛺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🆑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💦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🚭)商业健(🍐)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🍁)创新药投资基金(🎦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🥟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🔽)予点对(🦔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🏑)准入涉及的主(😮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💠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🧒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📒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🐝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📡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🏣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〰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⛹)事会,根(📸)据需要及时调整(📔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💠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🏧) 此外,不得(🐶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😱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🎮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🛐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🔬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💠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💷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👌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♓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⏲)超出基(👅)本医保承受力的(🔲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🔛)宇(🚾)进(📂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🚑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🕰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💴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🏷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⚫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⏹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🐭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🤺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🐳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