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🔩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❔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🍗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🥢)外发(🙃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❌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🏊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🌪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🏮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🙀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⛅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🥨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🚵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🔀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⛑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🌋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🛁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🌁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🥍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⛽)童用药(🕙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🥥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🍊)王(⛳)国栋1日在政策(🐡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➰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☔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🔹)设立临(🎚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🔦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🥠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🎰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📣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🚵)况必需(⛺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🤡)临时纳入(🈶)医保支付范围的(🎯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🀄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🚲)康保(😗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🚴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🐡)、临床价值大(🧔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😝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🍣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👔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🕳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🕶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🌮)者(🛂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🎅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🎦)同的产品设计(💼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🥐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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