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♎)药高质量发展(👢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🕵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🏠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⛅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🛡)保数据用于创新(🙌)药研发(😾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🏽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🚲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🤨)的数据(🎁)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🚃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🎟),鼓励商业健康(🗿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🚘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🌍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🌖)新药,企业(🧕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🎷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🍑)围等开展(💡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🐃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⛽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😌)动药物研(🈲)发相(🛴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🧣)了医保目(😌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👋)医保中(😣)心副主任王(👬)国栋1日(😋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🛌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➡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🖲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💔)整(🧟)药品配备或(🚃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🌈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🕝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✌)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🛒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🐿)措施》提出(🍇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🏃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🛷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🌔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🈶)障范围(✅)的(🥠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🗼)录是健全(🙅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🕙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🔙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🔧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🥃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🖌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👫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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