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🍽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🔂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🏿)。 (❕)《若干(😈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🔙)据用于创新药研(🤹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👖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💻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🦎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🏦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🐶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😬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🏦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🚦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🚪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🕖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⚫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🍵)完善多(✖)部门联动的(📢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♍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📖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🛋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👻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📐)月内召开药(👽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🤡)配备(🔛)或设立临时采购(🚿)绿色通道,保障(🍙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🤓)。 此(🥅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💤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🎶)”限(😳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🥗)两个规格(🏓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🈵)。在坚(🤤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💇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🎃)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😏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👕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🍫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🍳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🏂)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🕘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💉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😹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🏡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🎥)康记(😨)者还在(🔼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〰)可能不(🕵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🍟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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