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💏)1日,国家医保局(🖲)、(😎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🍐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👈)展的若干措施(😖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🛑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🍿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🈶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🚢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🧦)全国统一的医(🏮)保(🤐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🤧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⛹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💼)布局研发管(🗼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💪)得(👛)国家药(🐫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🉐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🍢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💜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📀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🀄)施(📶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⬜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📃)调整药品配(🛶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🆎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🛐)用药目录数量、(✔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💆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😜),按程(🔧)序将符合条件的(😏)创新(〰)药(🕷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🤝)商有关部门(🏈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♐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🚙)新药。 在(🤠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👶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🧓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💼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⏰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🔧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🚖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🛌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📎)是推荐进(🍼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😧)制”。国(🚗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💗)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🕟)场行为,市(💞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🍞)用的是推荐,而(😠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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