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🌲)。 《若干措(🕎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🥇)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👮)托全国(👌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🖕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📶)管(💺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😥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🏳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🤷)另外,文件提(⛎)出,上市申请获(🌙)得国(🦄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🕠)可同步(Ⓜ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😘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🎦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🏈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📺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🖥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⛔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🤛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🌓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⛵)”环节。国(👤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🙏)国栋1日在政(🏓)策(🙂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🛣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🕗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🕰)权益。 (Ⓜ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🍽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🏘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🌆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📰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🏜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✡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🗻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🍊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🦒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🖌)超出基本医保承(🌓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🥌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🏹)录与医保目录(🥖)同时(💶)申报、同步调(💔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🤸)申报纳入(🌐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🐁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😄)新药目录中的药(🐦)品是(♉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💍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🍔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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