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🦏)生健康委印发(🌔)的《支持创(🛩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🏤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🔵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😔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⛏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🔷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🐮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🦁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🕊)管部门(♈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🏜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📏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🏭)格、参照药、支(⏫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(🤬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🔌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😵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🗼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🖇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🍖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🐱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🎀)医疗机(❤)构于药品目录(🔧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😤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💙)。 此外,不得以(🕯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🏝)用名药品只能有(⛱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🔅),定期(😵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💕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😙)件的创新药纳(🌓)入医保目录。应(🙀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😋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🚁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🔢)新程度高、(💡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❣)障范(😷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🦋)保局医(📅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🈚)。该目录(💡)将明确基本医(🐖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🎤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🌘)药(🏇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🏼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🐥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🤝)是市场行(🎴)为(📎),市场的(🗺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📱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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